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099 号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经审计的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的关联方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及贵公司200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我们的核查是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进行的。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全部材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与帐簿记载、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对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余额合计为127,533.00 万元,其中:
    (一)实际控制人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占用资金余额127,533.00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127,688.21 万元,年末比年初减少155.21万元。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2 年以上的关联方欠款122,657.64 万元,其中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销售总公司、中国轻骑集团济南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轻型车厂等财务状况恶化已丧失偿债能力。公司已对该关联方欠款计提坏账准备。
    (二)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年末无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年末无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四)其他关联方人及其附属企业年末无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二、担保情况:
    2004 年4 月26 日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止破产的民事裁定。根据《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法院确认的和解协议,法院下达终止破产的民事裁定,实际上公司已经在完成和解协议过程中解决了公司所有担保问题,包括为实际控制人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所提供的担保。2005 年公司未新增相关的担保,但我们注意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信息未做及时更正,担保及所偿付债务仍有部分列示在信息登记系统中。
    附件:资金占用情况表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OO 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单位: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