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4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3.44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4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0.3096元
    ●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6股,每10股转增6股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26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6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30日
    一、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6年6月1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5年末总股本300,258,3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3.44元(含税),共派发现金103,288,876.1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5年末总股本300,258,36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次共转增180,155,017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8,041万股。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344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096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44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3日
    2、除权日(除息日):2006年6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30日
    4、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27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6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6股,由登记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原则是所有股东按规定先享有整数转股,转股过程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登记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转股方案。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无股本变动,免本项内容)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3,761,561 50,256,937 134,018,49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6,496,800 129,898,080 346,394,880
股份合计 300,258,361 180,155,017 480,413,378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480,413,378股摊薄计算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69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46-6871957
    联系传真:0546-6871957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邮政编码:257335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