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称电力企业一季度利润猛增,而中电联给发改委报告显示,一季度部分发电厂亏损还很严重
中电联建议重审电力企业首季利润
本报记者张子鹏发自北京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日前将2006年一季度发电企业的经营情况,上报至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并抄送国资委、国家能源办、财政部等部门。 该报告显示,一季度部分发电厂亏损情况依然比较严重,亏损面仍然比较高。
其中,华能、大唐所属的发电厂亏损面分别为34%和36%;广东粤电和国投电力所属的发电厂亏损面也分别达到21.62%和30.77%;而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发电厂亏损面更是高达50%。
中电联表示,亏损发电厂主要集中在火电和燃气电厂。煤价上涨、气源不足是造成这些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另外,来水量偏少、发电量较少地区的部分水电企业也形成了亏损。
但从集团层面看,发电集团基本扭转了2005年利润同比迅速下降甚至是亏损的趋势,总体利润水平得到一定恢复,但利润率仍然偏低;其中,华电、中电投和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扭转了整体亏损的势头,分别实现利润4.3亿元、5.19亿和2518万元。
报告对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进行了更正,该部门的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电力工业企业累计实现利润同比增长高达51.06%,火电企业利润同比增长66.33%。
中电联认为,第一季度国家有关部门披露的电力行业特别是发电企业利润增长情况与电力行业的真实经营情况并不相符。
中电联表示,有三大因素导致了该数据统计较高,第一是2005年一季度利润负增长及煤电联动翘尾,共同导致2006年一季度同比增长率较高;其次,第一季度电煤价格上涨因素尚未在成本中完全体现;另外,第一季度发电企业总体利润中未扣除部分电厂投资和财务费用。
中电联表示,在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电力行业特别是发电企业经营情况有所好转,总体利润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恢复性增长,但是,电力行业经营情况依然不乐观,整体利润仍然很低,全行业仅处于微利水平,更不可能出现暴利情况。
中电联表示,如此高的利润水平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电力企业的现实经营情况,需要进行周密细致的调研和分析。如何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利润同比增长较快的内涵,不仅关系到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关系到电力与上下游产业乃至全社会的和谐问题。
最后中电联建议国家统计局,对电力企业一季度的利润及增长情况,重新进行统计核查,予以调整。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