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等相关文件后,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根据沟通情况,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对方案进行调整。因方案调整的有关报批程序尚未履行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将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在履行完毕相关报批程序后,将尽快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最终方案披露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