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 年6 月20 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创业路2 号高新软件园6 号楼3 层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第二届董事长 王成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钟坚敏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 人。代表股份 5085 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6.50 %。
    2、社会公众股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股东大会对《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计提坏账准备及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
    对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占用资金以2005 年底实际数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2005 年度损益;对涉及诉讼且被法院判决或裁定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以2005 年底实际担保本金全额计提预计负债,计入2005 年度损益;对未判决及未涉及诉讼的违规担保,以2005年底实际担保本金的80%计提预计负债,计入2005 年度损益;因担保事项涉及的利息难以核算,本期不对担保利息计提预计负债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二)股东大会对《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三)股东大会对《200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四)股东大会对《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五)股东大会对《200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六)股东大会对《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 年度公司亏损635,856,895.51 元,故不作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七)股东大会对《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八)股东大会对《选举金佳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九)股东大会对《选举兰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股东大会对《选举黄绍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一)股东大会对《选举肖志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二)股东大会对《选举陈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三)股东大会对《选举朱国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四)股东大会对《审议选举杜归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五)股东大会对《审议选举韩灵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六)股东大会对《审议选举刘晓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七)股东大会对《审议选举陆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八)股东大会对《审议选举王晓曦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十九)股东大会对《审议选举牟式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二十)股东大会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
    2、本议案经审议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钟坚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 六年六月二十日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钟坚敏出席公司二○○五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参加了于2006 年6 月20 日上午9 时30 分在杭州市滨江区创业路2 号高新软件园6 号楼3 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经本所律师核对,这些文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它须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议召集,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已于2006 年5 月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认可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已公告通知全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于2006 年6 月20 日上午9 时30 分在杭州市滨江区创业路2 号高新软件园6 号楼3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会议通知完全一致。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召开,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股东大会作记录,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经本所律师当场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5085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6.5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参加人员的资格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
    五、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载明议案如下:
    1、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对关联方占用资金计提坏账准备及对违规担保计提预计负债的提案》
    2、《公司200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05 年度董事会报告》;
    4、《公司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05 年度财务报告》;
    6、《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预案》;
    8、审议选举金佳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审议选举兰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选举黄绍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审议选举肖志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审议选举陈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审议选举朱国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审议选举杜归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审议选举韩灵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审议选举刘晓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审议选举王晓曦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8、审议选举陆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9、审议选举牟式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公司两名股东代表进行了监票和点票,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表决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全部获得通过。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此致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见证律师:钟坚敏
    2006 年6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