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光华(2006)发字第146 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5 年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05 年度的利润表及该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我们对贵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与经审计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并作专项说明如下:
    1. 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上海鑫品建筑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东方家园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东方家园(上海)有限公司 子公司
哈尔滨东大电工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丰源制靴大连有限公司 孙公司
天龙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
    2.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东方集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见附件一。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不得移作其他任何目的。
    特此说明。
    附件一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4 月27 日
    附件一
    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