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产品层出不穷 定价权力一方垄断
■本报记者 张帆
有着北京“后花园”之称的山西,诸多知名景点正陷入一场网络上的名称争夺战。
2006年初,一部电视连续剧《乔家大院》在央视热播后,祁县民俗博物馆——“乔家大院”就不再有旅游淡季与旺季之分,游客人数激增。 然而,好日子没过多久,该馆馆长就陷入外界的种种或善意或指责的批评中。原来,他把“乔家大院”的网络实名给“丢”了。
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山西省最有名的“乔家大院”、“五台山”、“平遥古城”等景点的网络实名都被抢注,从全国看,像“西湖”、“兵马俑”等知名景点的名称被各种企业注册为网络实名的也大有人在。
一家景点的负责人对记者说,“以前我们是为保护现实中的名称权与商标权而战,现在我们则是把战争挪到了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可惜,这个领域的战争规则还不够明确。”
“抢注”防不胜防
据了解,网络实名是3721网站推出的网络搜索产品。企业或单位将特定名称、品牌注册成为中文实名后,用户只要在地址栏中输入这一名称,就可以直接登陆到该企业的网站。
今年2月,阿里巴巴网络实名太原地区授权注册中心——新泰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原市大自然旅行社取得联系,双方协议,该旅行社缴纳5000元,取得使用“乔家大院”网络实名一年的使用权。随着《乔家大院》的收视率不断抬升,该网络实名的点击率也不断跟进,给旅行社带来了众多客源。接到游客反映后,祁县民俗博物馆曾寄希望于其代理商——山西科联信息技术服务公司以6000元的价格索回这个网络实名的使用权,但该旅行社明确表示不考虑出让。
与之相似的还有更为有名的佛教圣地“五台山”。记者获悉,“五台山”的网络实名也已经于5月18日被山西一家旅行社以8000元/年的费用购买,而令人惊讶的是,5月13日之前,“五台山”网络实名的使用权还归当地旅游局所有。
记者得到的一份网络实名注册王牌价目表显示,在山西,除了“晋祠”是被太原市晋祠博物馆注册外,知名景点的网络实名被旅行社抢注的现象,不止“乔家大院”、“五台山”,还有“平遥古城”等,而在全国,“武当山”、“华门”等也都已被不同的旅行社瓜分。
一家网络实名的推销商对记者表示,3721销售网络搜索系列产品执行的是国际通行的“谁先注册谁先享用”原则。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推销涉及旅游景点名称的产品时,一般会先向相关景点发出推销意向,只有在和景点达不成交易的情况下,才会转向有关联业务的购买者,如旅行社等。该公司也承认旅行社在购买时比景点要大方,而且更积极。
除了网络实名,景点的英文域名、中文域名、拼音域名等被抢注的现象也多有发生。“乔家大院”不仅网络实名被抢注,其中文域名、拼音域名也都被别人抢先注册了,甚至美国的一家公司注册的qiao jia da yuan.com也正待价而沽。 保护力不从心
前些年,针对知名景点的品牌曾经发生过非常激烈的商标抢注大战,诸多景点纷纷落马。如今那场战争刚偃旗息鼓,网络上的品牌大战又已经开始,以企业品牌或者名称为核心的网络产品层出不穷。
在采访时,一些景点负责人对记者说,除了网络实名,企业还经常收到各种各样的推销广告,像中文域名、拼音域名,其中又分什么.cn、.中国等等,此外还有手机实名、短信实名等。各种代理商在电话里大都会说,“现在有人想申请注册网址XXXX,我们经过调查,发现该网址应该属于贵单位(公司),因此特别给予了保护,假如你们在一个月内不进行注册的话,即将被他人抢注……”而对企业来说,如此多的网络产品,全注册得花多少钱!
还有一些企业抱怨,网络注册有时会变成一场“马拉松”:就拿“乔家大院”来打比方,假如自己在一家网络公司注册了“乔家大院”的中文网名或者网络实名等,一年注册费500元;另一家网络公司马上就发来传真紧急告知,“山西乔家大院”即将被人抢注,请立即来我公司注册。已经注册的与通知即将注册的仅两字之差,可你又得花500元去注册“山西乔家大院”;没过多久,又收到一家网络公司发来的“紧急通知”:“乔家大院旅游”或者“山西乔家大院旅游”又将被人抢注,你们看着办吧。
业内人士透露,这种电话是目前互联网商为拉业务惯用的手法,一般以小的电子商务公司居多。他们在推销方式上,有误导、威胁的成分存在,而大一些的网络公司则相对正规,他们会先确定一批目标客户,已经注册或无需注册的公司不会在此列,同时以介绍业务为主,不会强行误导推销。
产品价格的制定企业也无从参与。就拿祁县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来说,最初他们以500元/年注册了“乔家大院”的网络实名,但今年,其价位突然涨到了5000元,他们就没有再注册,谁知就被别人抢走了。
一些企业为保护自己的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不被侵权,只能各种产品都去注册,而随着网络实名价值的逐年增长,网络营销商们改变了原有的规则,从原先的连续买断若干年的使用权变为现在一次性只能买1年到3年的使用权,而王牌网络实名一般一年一签合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随时可以涨价。
记者得到的一份旅游行业最新网络实名价目表显示,目前,山西省已注册的“山西旅游”网络实名价值12000元/年,这可以说是目前最贵的价格了,而像“五台山”、“平遥古城”等价值达到8000元/年,“乔家大院”、“武当山”、“晋祠”5000元/年,最便宜的800元/年。
有企业负责人不解地问,企业的网络实名增值,其中很大部分是企业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与营销,其中网络公司并没有直接的投入,企业的名气大了,网络实名就要提价,这不大合理吧。
相关法律缺失
记者在采访五台山镇政府时,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不管怎么样,“五台山”的名称是我们的,他们要注册成网络实名,也得经过我们的同意吧。
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关于网络名称权的问题,最主要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指出:“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另外,被告“以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或注册、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混淆的;邀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得不正当收益”等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这表明,现有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在网络中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这些规定中最突出的就是,企业的商标名称受到保护,而许多知名景区,因为多属于事业单位,所以长期以来,景区名称并没有注册成为商标。比如,乔家大院只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特定称呼,它的单位名称其实是祁县民俗博物馆。
对此,有法律人士称,名胜古迹虽然不像具体艺术作品那样有明确的著作权人,但也有自己的权利主体,“抢注”行为侵犯了权利主体的名称权。像乔家大院博物馆,它是一个事业单位,但在民众中已经形成了普遍共识,具有特指性,因此它的名称权不需要像企业一样需要去登记注册才能取得。另外,也有文物界学者对记者表示,众多名胜古迹应是国人共同拥有的历史遗产,不应在遭“抢注”后成为个别企业牟利的工具。
此外,上述司法解释只是关于网络域名的规定,对网络实名以及短信网址、短信实名这样的新产品却没有规定。
按照3721公司网络实名的注册规则,同样是禁止抢注的,但申请注册的网络实名和其对应的网站/网页内容一致或有足够的相关性也可以注册,也就是说,只要注册的实名与其对应的网站名称中的关键词相符就可以了,许多抢注者正是利用这一点,制作相关网站资料,然后高价出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对记者说,域名等作为一种无形财产,虽然也受到保护,但这种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商标权、名称权、名誉权等。目前网络衍生出众多权利,比如中文域名、英文域名、网络实名等,现在还没有规定说一次注册就能全部保护,所以企业应该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实质权利,如名称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形成自己的实体在先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对抗网络侵权。
另有律师质疑道,网络实名和网络域名这些网络产品的定价权应该由谁掌握,作为一种合同,企业是否与之有相对等的权利?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网络域名等的提供商垄断了这些产品的定价权,而且随意性很强,违反了合同的平等原则。同时,网民要查阅景点信息,他却提供旅行社的信息,这是不是构成对网民的欺诈,是不是一种不诚信?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法律中加以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