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赵燕华,实习生李丽玲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建行广东省分行对公积金房贷,已按国六条中的房贷政策执行,即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至三成,90平方米以下的则仍可首付两成。
省内其他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暂沿用旧的做法。工行方面表示由于还没有新的细则出来,该行公积金贷款对资质特别好的客户仍旧可以给到两成首付,只是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都是三成或更高,因此相信即使提高了首付,对贷款者的影响也不会很大。
记者了解到,虽然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已经简化,但仍有不少买楼人因为公积金贷款的支取与按月还款时间不对等,而放弃使用公积金贷款。
正在供楼的郑小姐表示,虽然从道理上来说,半年还一次款和每个月还款,都是拿自己的钱付款,但后者带给买楼人的压力要明显小于前者。
按月支取在银行有没有可操作性?建行、工行的相关人士都表示,公积金支取制度由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银行作为代为发放机构肯定遵照执行。不过单纯从技术上来说,按月支取、按月还款是没有问题的。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答复记者时称,按月支取“暂难实施”。公积金是依靠在银行的各种收益增值的模式,来让职工受惠,如果每月转账或发放,就等于失去公积金缴存的意义。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在全国比较宽松,目前提取量迅速增长,必须要不断增加才能保持“良好运作”。
对此,不少供楼人表示“看不懂”。有市民认为,“每月提取”并非“随意提取”,而且提的是自己的钱,怎么会存在非“良好运作”?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