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执笔的一篇关于论述收入分配差距的文章引起不小反响。文章指出,我国收入差距呈逐年加大的趋势。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是0.202,近来却上升到0.46。收入差距从相对公平上升到如今的“警戒线”位置,只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
短期内收入差距急剧拉大,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收入分配差距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可以大致这样设想,在市场中,居民获得收入的手段是出让自己的劳动力和所掌握的资源,包括工资性收入和资本性收入。决定工资高低的是居民的劳动能力,一般来说,由劳动能力的不同形成的收入差距不至于太大。而资本性收入的取得取决于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本存量,在一代人之内,由于工资性收入不会带来储蓄即资本积累上的过大差距,所以正常的资本性收入也应该不会造成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
因此,形成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非常复杂,其中固然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合理的、正常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转型期特有的体制性原因。正如楼继伟的报告指出的那样,造成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主要是起点的不公平和过程的不公平。
强调起点的公平和过程的公平,事实上就是强调一个合理的竞争规则,每个人的天生禀赋会存在一定差异,但社会规则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起点不公平的实质是规则的不公平,比如现阶段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教育机会就是不平等的,大城市的学生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远大于农村学生;农民没有被纳入到医保、社保的统筹范围之内;广泛存在的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等。这些因素都强化了低收入群体在起点上的落后局面。
过程的不公平,实质上也是规则的不公平。从获得收入的来源来看有两种方式,即生产性努力和分配性努力。所谓生产性努力是通过创造增量财富来获得收入,所谓分配性努力是指通过种种手段将分属他人的财富据为己有。生产性努力也会带来收入上的差距,但这种差距是一种合理的差距,公众所不能接受的是通过种种不法手段形成的收入上的非正常转移。竞争过程不公平导致了分配性努力的大行其道,如行政性垄断、权钱勾结、商业腐败等因素,都是竞争过程不平等引起的财富非正常转移。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要对收入分配不公的局面有所作为,事实上,中央政府已经针对这一状况做出了一些战略性举措。最近几年来,中央提出的中西部开发、新农村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等发展战略,这些措施当然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扭转收入分配中的起点不公平与规则不公平,其核心还是在构建平等的如教育、社会保障、人口流动等公共政策的基础上,完善法制秩序和市场竞争规则。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