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9日,南方建材第二大股东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长
沙分行签订《授信协议》和《授信质押合同》,同力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国有
法人股5950万股中的2975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作为授信期内招商银
行长沙分行向其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质押担保。 2006年6月19日,同
力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85万元,并于同日双方签订了
《质押补充合同》,同力公司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借款人民币2515万元整,同
力公司以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493.75万股对上述借款继续提供质押担保。同
时,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解除同力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481.25万股的质押
。同力公司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已于2006年6月20日办理了上述股权质押的有关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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