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 2006年06月20日召开的 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2,985,697股为基数(其中内资股为2,072,985,69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3.24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06月27日,除息日为2006年06月2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6年0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向鞍钢集团公司新增的29.7亿股)。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股利于2006年6月28日直接划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股)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将于A股股票除息日当日公告本公司因除息而相应调整的具体的权证行权价格。
    六、咨询机构: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412-8419192 0412-8417273
    传真电话:0412-6727772
     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0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