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以现有总股本233,179,996股为基数,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8股,然后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39,520,063股以对价方式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6.998494股的股份,换算成总股本不变情况下的直接送股形式,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197589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3日。
    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账日:2006年6月26日。
    5、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6月26日。
    6、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6月27日。
    7、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6月27日。
    8、2006年6月2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27日起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简称由“汇通水利”变更为“G汇通”,股票代码“000415”保持不变。公司股票该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2006 年5 月22 日公司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以现有总股本233,179,996股为基数,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8股,然后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数39,520,063股以对价方式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6.998494股的股份,换算成总股本不变情况下的直接送股形式,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197589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4、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6月22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6月23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6月26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账日 继续停牌
4 2006年6月26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5 2006年6月27日 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公司股票复牌、对 恢复交易
价股份上市流通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汇通”
该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 2006年6月28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 正常交易
入指数计算
    四、股份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证券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其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方案实施前 方案实施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项目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37,222,451 58.85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37,353,592 45.73
国家股 - - 国家持股
国有法人股 - - 国有法人持股
社会法人股 137,222,451 58.85 社会法人持股 137,222,454 45.69
募集法人股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法人持股
高管持股 131,138 0.04
二、流通股份合计 95,957,545 41.1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62,982,242 54.27
A股 95,957,545(其中高管股份77,147) 41.15 A股 162,982,242 54.27
B股 - - B股
H股及其它 - - H股及其它
三、股份总数 233,179,996 100 三、股份总数 300,335,834 100
    七、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但是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会被摊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乔生、郭秀林、魏巍
    电话:0991-5865293 5835644 传真:0991-5865293
    联系地址:汇通大厦7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830000
    九、备查文件
    1、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
    3、湖南芸生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6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