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国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药物流")于2002年11月8日设立,法定代表人付明仲,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股份")持有46%的股权,安维世远东有限公司持有15%的股权,久裕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久裕")持有10%股权,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持有8%股权,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股权,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股权;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持有5%股权。
    2、为保障国药物流顺利开展经营活动,减少借款产生的付息成本,国药物流各方股东均同意国药股份、台湾久裕和工业公司三方向国药物流进行增资,本次共增加注册资本3,062万元人民币,使国药物流注册资本达到9,062万元人民币,由于国药股份与工业公司都是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此次双方均向国药物流增资构成了关联交易。其中,国药股份增资1,862万元,工业公司增资200万元,本次增资后,国药股份持有国药物流51%的股权,工业公司持有国药物流5.52%股权。
    增资前后股权变动明细表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前持股金额 增资后持股金额 本次拟增资金额 增资后持股比例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6% 2,760 4,622 1,862 51%
安维世远东有限公司 15% 900 900 9.93%
久裕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0% 600 1,600 1,000 17.65%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8% 480 480 5.3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8% 480 480 5.30%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8% 480 480 5.30%
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5% 300 500 200 5.52%
总计 100% 6,000 9,062 3,062 1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营路11号
    法定代表人:孙诚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亿伍仟伍佰陆拾壹万元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经营Ⅲ类医用光学仪器设备及光学窥镜,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类卫生材料及敷料,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Ⅰ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卫生材料及敷料(以上有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药品包装材料的组织生产和销售;医药工业生产所需仪器、设备的销售;中成药、西药制剂的批发;自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及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收购、储备、调拨疫情、灾情、战备用化学原料药、麻醉药品原料;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医药行业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
    (二)关联关系
    以上关联方为关联法人,实际控制人与国药股份母公司都是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是以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国药物流2005年12月31日(增资基准日)的净资产为基数,各方均以1元出资购买1元的增资注册资本额,以后形成的损益按增资后各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截至2005年12月31日(增资基准日),国药物流总资产数为152,131,701.76元,净资产数为39,334,822.04元;2005年度国药物流主营业务收入为14,445,037.69元,净利润为-12,352,375.76元。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增资国药物流主要是国药物流目前主营业务正顺利开展,规模不断扩大,为增强其资金实力,减少借款产生的付息成本,弥补资金缺口,国药股份和工业公司均同意对其进行增资。
    2、关联交易公允性
    关联交易价格是由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的,符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对国药物流的增资行为对国药股份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同意此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国药物流是由于国药物流目前正积极拓展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增强其资金实力,减少借款产生的付息成本对其进行增资的,具有必要性;本次增资金额是根据国药物流目前实际情况确定的,增资价格是根据审计后的净资产确定的,体现了公平性并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各方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签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国药股份关联交易公告原件;
    2、 国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