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6 月21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06年6月19日--2006年6月21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东安动力8#3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涛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79人,代表股份361168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6%。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78人,代表股份3766821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7.18%,占公司总股本的8.15%。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人 11名,代表股份129880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 %(其中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81608 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6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2)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967人,代表股份37538337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7.09%,占公司总股本的8.12%。
    3、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1人,代表股份 3235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公司2006 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披露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议案表决结果
    1、总体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参加会议全体股东 361,168,217 358,445,289 2,714,543 8,385 99.25
流通股股东 37,668,217 34,945,289 2,714,543 8,385 92.77
非流通股股东 323,500,000 323,500,000 0 0 100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所持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表决意见
1. 哈尔滨东安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579973 同意
2. 于永滨 1191914 同意
3. 哈尔滨东安大诚机电有限公司 1057042 同意
4. 张宇 935908 同意
5. 赵玉海 552900 同意
6. 王阳 512460 同意
7. 凌庆顺 480000 同意
8. 郭士英 467750 同意
9. 哈尔滨东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455448 同意
10. 颜玉丽 445000 同意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贺伟平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三)《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