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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1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21日12时。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回避表决的董事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方正东安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批准了该项《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