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业房贷调控细则陆续出台 业务重点从房贷向小企业融资转移
国家九部门有关房地产调控的“十五条”出台后,各地区、各行业纷纷结合自身实际推出实施细则。记者昨日从沪上各家银行了解到,尽管进度不一,但总体来说,各银行关于“十五条”中房贷业务的实施细则纷纷出台,近期将进入具体执行阶段。 但在对“十五条”房贷条款的细化上,各行对“自住”、“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等理解不一。
“十五条”要求银行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除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外,其余情况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告诉记者,该行已将实施细则下发至各基层网点,对于“自住”的具体执行标准是购买3套(含)以内住房的算自住。而此前关于“套型建筑面积”与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时所提供的“建筑面积”两者间的差异,光大将统一按照建筑面积90平方米来执行。
当记者对购买第3套住房还算自住表示疑问时,该人士表示,他们考虑一对年轻夫妻为双方父母购买或是父母为子女购买等行为,有3套小户型住房不算投资,但如果超出3套,则有投资嫌疑,将执行三成以上首付。
深圳发展银行的细则规定,对购买两套以上的多套购房者,首付至少三成或以上;超过区域均价1.2倍的住房,首付须三成以上;经济型别墅首付最低三成,独栋别墅首付最低四成。广发行的做法则是,根据是否有日常水电费和小区管理、是否有租赁合同等判断是否为自住。也有银行表示,将根据央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的相关记录进行判断,而对家庭配偶买多套房的情况,将把夫妻双方视为同一借款人。
从整体上看,房贷业务的执行标准要比以前更为严格。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房贷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受房市成交量的影响,因此,下一阶段银行房贷业务的日子肯定是比较艰难的。该人士表示,银监局、央行等主管部门已经要求各商业银行尽快将业务重点向中小企业融资方向发展,各银行也已抓紧落实部署。不过,尽管中小企业发展前景较好,但由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不足、可抵押资产少,相对而言风险更高,而房贷业务的资产质量更好,银行不会轻易放弃。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