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6年6月22日召开第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省金星木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江西省金星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木业")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在此额度内,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星木业注册资本1,818万元,本公司占51%的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住所为江西省遂川县工业区南区,法定代表人为俞宽怀先生,营业范围:包括造林,林木的抚育和管理,竹材、木材的采运,木材和毛竹的销售,木竹半成品、成品的加工、销售。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细木工板和集成板。
    截至2006年5月,金星木业公司资产总额4,204万元;负债总额2,218万元;净资产1,985万元。2006年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9.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金星木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单次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的担保,金星木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次提供担保的额度。
    公司董事长将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在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贷款担保额度内的担保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星木业有着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