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性提示
    1、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 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合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47,160,498 股股份;
    2、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7.57 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每10 股实际获得现金6.813 元。 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6.525926 元(不含税)。流通股股东合计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份实得14.095926元现金(含税),其中7.57 元含税,6.525926 元免税,除红利税后,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 股实际得到13.338926 元。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4、本次现金股利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6 月26 日。
    5、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 年6 月27 日。
    6、现金股利到帐日:2006 年6 月27 日。
    7、流通股股东获付的对价现金及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 年6 月28 日。
    8、2006 年6 月28 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6 月28 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简称由“现代投资”变更为“G 现投股”,股票代码“000900”不变。
    10、公司股票该日按10 派7.57 元计算除息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 月16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一)改革方案要点
    1、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 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合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47,160,498 股股份。
    2、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7.57 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东每10 股实际获得现金6.813 元。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现金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
    6.525926 元(不含税)。流通股股东合计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股份实得14.095926元现金(含税),其中7.57 元含税,6.525926 元免税,除红利税后,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 股实际得到13.338926 元。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4、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 年6 月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股票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自上述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最低减持价格不低于10 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3)在上市公司股改完成后,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和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在2006~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0%的分红议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时间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6月23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6月26日 现金股利分派股权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6月27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现金股利到帐日 继续停牌
4 2006年6月28日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
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和对价现金到账日
公司股票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
简称变更为“G现投股”
该日公司股票按10派7.57元计算除权参考价、 恢复交易
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5 2006年6月29日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 正常交易
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1、对价股份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2、对价现金支付办法
    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份所获的对价现金于2006 年6 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权结构变动影响
    1、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份为18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97%,流通股股份为214,36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03%,本次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47,160,498 股。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261,383,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82%,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37,782,425 股(含高管持股142,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18%。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 184,800,000 46.30%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7,782,425 34.518%
(一)发起人股 - -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股 - -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137,639,502 34.482%
2、国有法人股 184,800,000 46.30%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3、境内法人股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1、其他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 - (二)内部职工股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境内法人股
4、外资法人股 - - (四)高管股份 142,923 0.036%
5、自然人股 - - (五)其他
6、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214,365,900 53.7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1,383,475 65.482%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内部职工股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 - (一)人民币普通股
3、高管股份 117,150 0.03%
4、其他
(二)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4,248,750 53.67%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外资股 - - (三)境外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399,165,900 100% 三、股份总数 399,165,900 100%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流通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108,525,172 27.19% G+48个月后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9,958,295 5.00% G+12个月至G+24个月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
9,156,035 2.29% G+24个月之后 述法定禁售期满后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
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G 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二)财务指标影响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保持不变。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 鑫、罗荣玥
    联系电话:0731-5558888-1113
    联系传真:0731-5163009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 号金源大酒店南楼11 层
    邮政编码:410007
    七、备查文件
    1、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3、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6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