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第四届二十一次董事局(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06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6月22日汇总结果。 经13名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为了推进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经合计持有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权的公司股东提议,董事局会议审议后建议: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5291.31万股为基数,非流通股股东共安排317.4786万股做为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0.60股。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议案将不会付诸实施。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见《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委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局将采用公开方式,向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即将召开的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委托。详细情况参见《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投票委托征集函》。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在平等协商、诚信互谅、自主决策的基础上进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董事局提议于2006年7月24日下午1:30在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召开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议案》。
    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程序及相关事项将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方向。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方针政策,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务性工作。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1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