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南部的一些乡村,死人与活人争地、争资源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这些地方丧事办起来极其繁琐复杂,迷信色彩也相当浓厚:请风水先生选坟地,向亲朋好友“下帖子”,置办寿衣棺椁,成殓,请戏班助兴,下葬……其中的讲究难以细数。 在长达六七日甚至十余日的停丧期间,“孝子贤孙”们还要经历“压纸”、“起魂”、“哭灵”、“陪灵”等程序,一个个累得筋疲力尽,苦不堪言。据粗略统计,一个普通人家办一场丧事,仅从村里请来帮忙的就不少于四五十人,而各种花费少说也要五六千元,如果家境殷实,其排场和花费还远不止于此。一场丧事下来,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不说,还要为死者立一个坟头,以直径2米计算,占地3平方米多,如果再加上周围被践踏和破坏的土地,一个坟头实际占地肯定不少于5平方米。这种死人与活人争地,土地资源被严重浪费的现象,实在令人惊心和痛心。
上述现象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没有切实负起责任。《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但有些地方政府和民政部门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只是盯住“人死火化”这个着力点,不再过问或疏于过问其他环节的问题,使《条例》的这一规定难以落到实处。
二是对农民宣传教育不够。殡葬改革就是要破除农村封建、陈旧、落后的丧葬习俗,减轻农民负担,引导农民反对愚昧,崇尚科学,树立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由于宣传不到位,教育方法不得体,相当一部分农民不肯接受。
三是封建迷信思想作祟。“死者入土为安”的陈旧观念在一些人的头脑里根深蒂固,让死者风风光光下葬,迄今仍被认为是后人尽孝的一项重要内容,即使有人不堪其重、其苦、其累,也无力或不敢去改变,否则乡邻耻笑,族人也不答应。
丧事大操大办,死人与活人争地、争资源的状况亟须改变,有关地方、部门应该尽快拿出点办法来。
河北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栗海峰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