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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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盈投资”或“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委托事宜。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
年7月19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征集人仅对相关股东会议的《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本征集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地。
2、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征集函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活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有关本次征集的所有信息均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博盈投资
股票代码: 000760
法定代表人: 冯启泰
董事会秘书:陈旭东
证券事务代表:吴运衡
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78号
公司办公地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78号
邮编: 434300
电话: 0716-5231009
传真: 0716-5231009
电子信箱:wyh775@sina.com
公司网站:www.hbbothwin.com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二)征集事项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将于2006年7月19日召开的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年6月23日
三、拟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仅对2006
年7月19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有效。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请详见刊登于2006
年6月24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对象为截至2006年7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博盈投资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7月11日至2006年7月19日14:0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截至2006
年7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处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秘处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2、委托投票单位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
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董秘处,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处。其中,信函以公司董秘处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秘处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委托投票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1、地址:湖北省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178号
2、收件人:公司董秘处
3、邮编:434300
4、联系人:吴运衡
5、电话:0716-5231009
6、传真:0716-5231009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及见证。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6
年7月19日14:00时)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做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对该授权委托视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4、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六、签署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