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家金融期货交易所即将诞生,金融期货的第一个品种——股指期货的挂牌上市交易也指日可待。从有关媒体披露的“报上去”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设计方案来看,笔者认为,股指期货把众多中小投资者排斥在外。
股指期货合约的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笔者对目前“报上去”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设计方案主要有两点疑虑:其一,股指期货合约有阻碍中小投资者进入之嫌。 目前,境内中小投资者投资额都在1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待批的股指期货合约设计方案中10%的保证金计算,以上周五沪深300指数1346.75点收盘价来计算,每份合约需要近1.35万元保证金。而且,交易所收10%的保证金,期货公司至少要收15%-20%的保证金。也就是说,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者要有近3万元才能做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按照期货操作较为安全的资金配比3(使用金)∶7(备用金)来计算,总投资额需10万元人民币。而这仅仅是投机。如果需做套期保值,按每指数点100元来计算,每份合约价值为13.47万元。也就是说,一个投资者买入价值13.47万元的股票(成份股),若要用股指期货来套保,就要同时卖出一张同等价值的股指期货合约,即股票与股指的投资总额至少要25万元人民币左右。 笔者建议将每指数点降为50元,将最小波动单位升为1个指数点。这样既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又便于投资者计算,更便于结算部门的核算。 其二,采用熔断机制的“熔而不断”,增加了机构户的操纵市场的几率。“熔而不断”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按照目前设计的6%的熔断点来计算(表2),上周五,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熔断点为14310点及12690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地继续交易10分钟,对做反了交易方向的散户极为不利。例如,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白糖期货合约,常有开盘先打至跌板位,当日再拉高到升板位。这为大型机构客户操纵市场提供了便利,这对目前股市稳定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笔者建议采用熔断机制的“熔而断”。“熔而断”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旨在让买卖双方冷静思考后再采取行动。这种机制被国际上许多新兴市场所采用,香港恒指期货就采取这种“熔断”机制。这样既可以抑制市场非理性的过度波动,又对散户起到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作用,也有助于内地股市和期市稳定、健康发展。 境外同行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一个金融期货品种合约设计的合理与否,将影响其生存的空间和时间。衷心希望金融期货的第一品种——股指期货上市不要先天不足,愿它走好,走远!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