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按2005年末公司的总股本320,129,190股为基数,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1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08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9日
    · 除息日:2006年6月30日
    · 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2日上午在上海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二、分配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末股份总数320,129,190股为基数,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2005年度现金红利0.01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841,550.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1,759,769.51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08元;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得流通股股东不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01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9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6月30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6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得全体股东。
    五、派发现金红利方法
    1、持有本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事宜:
    1、咨询地点:上海市古北路507号申菱大厦8楼公司董秘办
    2、咨询电话:021-62288811-8802、8805
    3、传真:021-52069060
    4、联系人:陶琴、张桂华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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