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核。 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意见。我们的审核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现将我们在审核过程中注意到的2005 年度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附表的形式作出说明。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未发现贵公司在2005 年度存在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的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1、通过银行或非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2、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3、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4、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附表: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