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襄樊华天元件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已经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经与上海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代码:600184)自本公告之日起开始停牌,并进入股改程序。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最迟于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公告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公司股票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