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流通A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本公司将于2006年6月30日前(含本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并公告召开相关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若未能如期披露相关文件,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流通A股股票将于2006年7月3日复牌。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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