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在北京街头观察,很容易看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且新车居多。统计数字显示,北京电动自行车销售上升很快。随着消费者需求的看旺,电动自行车也在进行着不断地变化、升级,它的外观越来越漂亮,有的看上去像“轻型摩托车”,业内人士称之为电动自行车的“轻摩化”倾向。
消费者用钞票投票
“轻摩化”电动车广受消费者欢迎,消费者用自己的行动进行了投票。1997年,电动自行车开始出现商业化,年销量不足1.8万辆,1998年为5.4万辆,从2000年开始得到快速发展,短短10年间,发展出一个全球最大的轻型电动车工业。2005年,总产量超过900万辆,预计2006年产销量可达到1500万辆。
“轻摩”受到了市场的追捧,消费者欢迎电池容量大、骑行里程长、爬坡能力强、乘坐舒适的电动自行车。有关人士估计,“轻摩化”电动自行车占据了超过60%的中小城市市场和80%以上的农村市场,2005年电动自行车总产量中大约有70%以上是“轻摩化”的产品。但是,许多“轻摩化”电动车因为超过“标准”,属于非法上路。
谁在阻挡“轻摩”上路
在互联网上稍加搜索,就会发现对电动车及其“轻摩化”的“封杀、取缔、叫停”声响成一片,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纷纷对电动车及其“轻摩化”发出最后通牒。一方面市场有需求,一方面地方政府要限制,这种局面,缘起于电动自行车的行业标准之争。
现行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还是1999年由自行车理事会制定的。按照《标准化法》,技术标准要5年修订一次,然而,在电动自行车发展突飞猛进的今天,号称产品大纲的标准却依旧维持着7年前的状态。其实,在2004年,自行车行业协会曾着手修订标准,但是,“报批稿”一出,一些厂商联名上书反对。结果,“报批稿”胎死腹中,整个电动自行车行业依旧在“名不正言不顺”的夹缝中艰难生存。虽然,市场上有不少“轻摩化”电动车在标准上突破了原有标准,但自行车协会不发“准生证”,地方政府就以此为依据,不准上牌照。
是让微型电动车继续在自行车协会名下归口管理,还是考虑让微型电动车自立门户,这涉及方方面面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法规,但无论有多复杂,制定电动自行车新行业标准的问题,市场不允许久拖不决。
用科学发展观解决问题
电动车及其“轻摩化”所遭遇的发展瓶颈来自行业标准。限制的理由是这几年出现的新产品“轻摩化”电动车不合多年前制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条例》,交管部门无法对“轻摩化”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作出定性等。许多城市放纵高耗能的交通工具,在城市道路中压缩自行车道路而让位于机动车,就是明显例子。
在集团利益和社会成本之间如何选择,科学发展观应该是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基本宗旨。
“轻摩化”电动车在中国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受到了厂家认可,受到了国家宏观政策尤其是国家能源战略的支持。所以,当行业标准以及传统的管理办法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消费需求时,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过时的行业标准以及传统的管理办法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还是把经济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遏制下来,这个问题应该不难回答。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