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规定,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商贸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第五建设公司等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5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之日起开始停牌。
    现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改具体对价方案的沟通工作基本完成,但还有两家股东尚有一些问题未解决:其中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商贸公司名称已更改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变更手续;国有股东甘肃省工业交通投资公司正就将其所持股权转让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之事宜等待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批复,因此公司无法在6月26日之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及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司股东决定取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股票于6月26日起复牌。
    对此,我公司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