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与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的《关于授权渝富资产行使公司部分股东权利的协议》,轻纺集团将其所持有
公司96457285股国家股的部分股东权利授权渝富资产代为行使。 授权时间为一
年,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计算。(渝富资产除此次受托的96457285股国家股外,
未持有公司其他股份)。
    轻纺集团享有除股权分置改革以外的该股份的处置权,享有股权处置所取
得的最终收益和送红股等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若在授权期间,公司分配利润
,轻纺集团将应得的红利的百分之十支付给渝富资产,作为渝富资产的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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