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日前调整并公布了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热门专业,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新确定的热门专业的收费可上浮10%。同时,该省山大、海大、石油大三所“211院校”的学费也有所上涨,平均涨幅为400—500元。 (《大众日报》6月24日) 在各地高考成绩陆续发布、高校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的当口,任何有关学费上涨的消息都会强烈刺激人们的神经。事实上,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曾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各高校保持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并明确规定“不得通过将一般专业改名为热门专业的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简单规定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与一般专业相比的上浮比例”。一些地方擅自提高“211院校”的学费标准,擅自调整热门专业及其收费标准,明显违反了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明显逆广大老百姓的意愿而行。 因为“211院校”和热门专业的报考学生多,所以收费标准就不断提高,即使收费较高也不愁招不到学生——这种思路,是一种按照“供需关系”来确定学费标准的思路,是一种把高等教育作为“商品”,按照市场需求来确定“商品”价格的思路,是一种惟利是举、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营销思路,是高等教育市场化、产业化结出的“恶果”。这种思路和做法,让高等教育仅剩的一点公益性质也丧失殆尽。 如果说,高校依据各个专业的教育成本不同(如理工科专业教学包括大量实验,因此其教育成本较高,每名学生消耗的教学资源较多),来确定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尚有一定道理的话,那么高校依据某个专业是否“热门”来确定学费标准,则完全无道理可言。因为某个专业是否“热门”,是指这个专业的就业前景如何,而与该专业的教育成本以及学生所消耗的教学资源并无关系。我们注意看到,山东省所确定的热门专业中包括法学、工商管理等专业,而这些专业的教育成本并不高,学生所消耗的教学资源并不多,甚至比一般理工科专业还要少,凭什么要他们缴纳更高的学费? 进一步分析还会发现,“211院校”和热门专业的学费标准较高,是造成教育不公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重点院校、名牌大学的学费较高,所以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即使考了高分也不敢报考,而只能选择那些收费较低的一般院校;因为热门专业的收费较高,所以很多贫困生同样不敢报考,而被迫选择那些收费较低的冷门专业。同样考了高分,富人家的孩子就可以上名校、读热门专业,而穷人家的孩子就只能上一般院校、读冷门专业,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引发的“后遗症”,就是他们大学毕业之后在人才市场上将会遭到不同的境遇,上名校读热门专业的富人家的孩子可以顺便找到一份好工作,而上一般院校读冷门专业的穷人家的孩子,就找不到好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他们依然难以摆脱世代贫穷的命运。 教育本应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公器”,而提高重点院校、热门专业的收费标准,却加剧了教育不公,有害于社会公平,并致使各高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相互攀比、不断被哄抬,让普通老百姓更加不堪重负。在高校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之际,对于一些地方和高校违反国家政策擅自提高学费标准,国家有关部门不可坐视不管。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