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尚晓阳 北京报道
    “国十条”中的第七点意见,用三百余字的篇幅为今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打开了巨大的空间。业内专家则表示,在渠道放开的同时必须注意风险防范。
    《意见》指出,要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推进保险资金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运作,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在投资渠道方面,《意见》强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昨日的保险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目前,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1.5万亿元,保险公司持有各类债券8237亿元,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持有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1374亿元,成为股票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意见》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扩大资产管理范围。同时提出,资产管理公司要树立长期投资理念,按照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相统一的要求,切实管好保险资产;还要探索保险资金独立托管机制。
    据了解,目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性质仅限于保险资金,而《意见》为其日后受托管理其他类型的资金埋下伏笔。在国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第三方资产占比超过50%。
    社科院金融所所长李扬对记者说,《意见》将主要的投资渠道基本上都打开了,表明了保监会全面支持保险资金运用的态度。但是,渠道打开之后要注意风险防范,保险公司也应冷静对待。“比如投资股市,虽然保险资金是长期资金,但是提高其入市比例也要稳健,不能放得太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