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会专审字(2006)28 号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提供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意见。
    我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的规定,现就我们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贵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说明如下:
    贵公司200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是由于购销货物、接受劳务等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除上述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以外,未发现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所述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包括:
    1、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或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3、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4、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4 月26 日
    附件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年度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