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三村2栋617房,33.81平方米,单身公寓。”昨天,今年第四次全成本微利周转房在莲花大厦公开选房,房源是15套单身公寓或一房一厅。
今后,我市的周转房房源将会定期公布。市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日前制定了《全成本微利周转房自选房号操作办法》。 按照《办法》,该中心将定期公布房源情况及分配对象名单,并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分配对象。
《办法》规定,周转房分配按照申请人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轮候安排。周转房房源累积到一定数量后,该中心即组织一次分配活动。房号由申请人或受托人到深圳市住宅开发修缮租赁中心经营科现场确定。在每次自选房号前5个工作日,租赁中心将通过中心公告栏及租赁中心网站公布房源情况及分配对象名单,并由工作人员逐个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人如何选择房号?根据该《办法》,他们要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自行选择。如果第一次未选到合适的住房或弃权的申请人,则需重新进行第二次申请轮候。但第二次申请时,申请人无需重新提供资料,凭原申请回执直接到租赁中心经营科领取第二次申请回执号,即可重新进行轮候。
当申请人选中房号并签字确认后,当场领取“分配通知单”,并凭“分配通知单”到该中心经营科业务受理厅领取“首期现金交款单”(三个月租金的押金,房屋完好保证金500元,当月按天算的首期租金)及“银行托收表”。当天起5个工作日内带“分配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建设银行盖章的“现金缴款单”回单及填写好的“银行托收表”到租赁中心经营科签订租房合同,并领取钥匙。过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