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26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刘占军(董事、总经理)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2,829,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500.80万股的37.2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亚洲资源股份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4,673,975股,同意票4,673,9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在审议本议案时,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等5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2,155,397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萌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