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0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OO五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06年06月25日上午9:30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号时代数码大厦25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二OO 五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杨晓斌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所持(代理)81540000股份(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股份全部为非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7%。公司7名董事、2名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五年度报告》和《公司二OO五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二OO五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实现净利润2,637,204.33元,加上2004年末未分配利润-17,396,257.51元,200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854,229.42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529,571.79元,200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383,801.21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383,801.21元。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05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2001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前锋数字视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前锋数字公司)的联营企业成都前锋网络电视有限公司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将开办费由原5年摊销变更为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损益,该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了追溯调整,但作为投资方的前锋数字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导致数字公司少计投资收益-1,747,988.68元,前锋股份公司相应少计投资收益-1,660,589.24元。
    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财会[2002]18号),数字公司和前锋股份公司进行了追溯调整,2001年至2004年留存收益均相应调减了1,660,589.24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1,660,589.24元。
    以上追溯调整对2000-2004年度相关数据影响比较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项目 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投资收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 净利润
2004年度 追溯调整后 7,498.37 3,716.40 -1,739.63 -1,719.65
追溯调整前 7,673.17 3,725.14 -1,573.57 -1,553.59
2003年度 追溯调整后 9,851.66 4,926.70 -1,719.65 -1,168.01
追溯调整前 10,026.46 4,935.44 -1,553.59 -1,001.95
2002年度 追溯调整后 4,050.78 5,128.36 -1,168.01 -470.62
追溯调整前 4,225.58 5,137.10 -1,001.95 -304.56
2001年度 追溯调整后 6,164.73 2,868.36 -470.62 -4,032.80
追溯调整前 6,339.53 2,877.10 -304.56 -3,866.74
2000年度 追溯调整后 4,376.82 -4,032.80 75.57 2,032.84
追溯调整前 4,542.88 -3,866.74 241.63 2,198.90
    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数据真实,账务处理正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数据真实,账务处理正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及其更正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数据真实,账务处理正确。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齐乐仪先生辞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经营范围:电子、通信、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项目开发、投资与管理;商品销售(国家限制流通品除外);生产、销售纯净水(限分支机构经营); 汽车运输;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其他无须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修改为:
    公司经营范围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经营范围:电子、通信、计算机、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项目开发、投资与管理;商品销售(国家限制流通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其他无须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54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精神,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说明。
    公司邀请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李新卫律师到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