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接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6]126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