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本报曾以《产权尚未划清资产草草拍卖海南“六合市场”拍卖惹争议》为题,报道了海南物资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海南六合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下称“六合批发市场公司”)股权引发争议一事。文中提到,海南省国资委曾两度致函给海南省商务厅,要求该厅阻止拍卖和中止拍卖合同的履行。 然而日前当记者采访海南省商务厅市场处时,该处一位负责人却表示:国资委的要求找不到法律依据。 >>>我来说两句
争议的焦点是所拍卖的海南六合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78%的股权中该不该含有223亩土地的问题。海南省国资委、海南省农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农控集团”)以及海南六合农产品批发市场(下称“六合批发市场”)均认为该土地不是属于海南六合批发市场公司的,而是属于六合批发市场的。而在此前,海南省高级法院将这223亩土地作为六合批发市场公司的财产裁定给了农业银行海南分行。
据海南农控集团反映,由于海南六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海南六合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在名称上的接近,使得法院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将前者的土地无端评估在后者的财产当中,最后又被执行给了银行,由此造成了法院的误判。
目前海南省高级法院正在复查此案。
海南省商务厅市场处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国资委等要求阻止拍卖和中止拍卖合同的执行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拍卖管理办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的应中止拍卖:一、没有竞买人参加拍卖的;二、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三、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拍卖企业中止拍卖的;四、发生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五、出现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情形的。按以上第二条,国资委或海南农控集团等应提供该处土地不属于农业银行的有效证明才行。此外,在中止拍卖条件里也找不到相关依据。
这位负责人称,从拍卖程序上看,海南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并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此,商务厅不便干预。股权中含不含土地和股权拍卖毕竟是两回事,拍卖股权并未违反有关规定。 >>>我来说两句
6月19日,海南省商务厅市场处邀请省国资委、海南农控集团以及农业银行海南分行等进行协调,并就商务厅的态度作了解释,但并未化解有关的不满和疑虑。记者事后采访海南农控集团负责人龚义林,她表示:他们是在找借口。就凭拍卖公司不披露瑕疵这一点,商务厅也应该阻止拍卖。他们之所以不愿阻止拍卖,原因很复杂,不便多说。他们现在只有先等待法院的复查结果再说。(28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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