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200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
48个中央部门发现违规资金55.1亿元
本报记者 郭觐 发自北京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6月27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 他说,此次共审计48个中央部门,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
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5.1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8.65亿元,占15.7%;发现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58.58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45.39亿元,占52.4%。审计还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2件(涉案人员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查处。
李金华说,在审计发现的55.1亿元违法违规问题中,属于部门本级的有12.66亿元;发现的658.58亿元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中,属于部门本级的有360.59亿元。主要情况是:
9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1.76亿元。其中:通过多报本单位人员数量,多领财政资金24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政策外补贴等;以已完工项目的名义,或者采取编造虚假项目、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报同一内容等方式,多获取财政专项资金1.52亿元。
18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
7个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
1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李金华说,审计发现部门所属单位违法违规问题42.44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2.47亿元,占5.8%;发现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97.99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6.2亿元,占12.1%。主要情况是:
6个部门所属的10个单位通过多报项目工作量、提高支出标准,或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报同一内容等,多获取财政专项资金1.06亿元。
20个部门所属的46个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11.91亿元。
14个部门所属的24个单位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19.73亿元。
13个部门所属的20个单位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2.25亿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经费开支等。
8个部门所属的48个单位违规收费和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26.54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3个部门所属的10个单位违规购建办公楼或培训中心,造成铺张浪费。
李金华说,审计署还对24个中央部门2005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70个所属单位,共查出收支不实、汇总数据不准确等影响决算(草案)真实性、完整性的问题14.76亿元,占审计决算资金量的4.7%。对此,审计长将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