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富 华于6月26日接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无偿划转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20.80%(7175.4万股)、2.55%(880万 股)的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珠海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