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这一轮房地产调控中,上海市人大政协将发挥监督作用。上海市人大一位人士透露,准备要求市政府有关领导专门就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和具体的调控细则,向人大做一个汇报。 他表示,上海市人大还将召集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召开一个专门针对房地产调控措施的讨论会,其结果将会提交给上海市高层。
    毫无疑问,人大与政协主动依法行使职权,介入地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行使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对地方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产生积极影响。因而对社会公众而言,在肯定这是件值得欣喜好事的同时,对此也有一些期待。
    首先从地方人大与政府的关系讲,人大在地方具有立法、监督、任命与重大决策权。因此只要是有关公众利益的地方公共管理事务,有关重大民生问题的,地方人大都可以,而且应该依法参与相关的社会公共与公民利益的事务决策与监督。而新一轮的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其调控在地方是否能到位,不仅涉及国家政策能否落实这个经济问题;而且在相当程度上还关系到公民的基本居住权这个政治问题。所以就此意义看,上海市人大与政协主动介入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落实,应当说不但是一个急选民之急、想选民所想的举措,同时也是一个倾听民声、遵从选民意志,推进民主政治的行动。对此,其背后的深远社会积极影响是再怎么说也为过的。而这,就是笔者所想说的欣喜之处。
    从人大与选民的关系看,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各级人大对选民负责,并接受选民监督。而地方人大对地方公共管理事务的参与,在本质上是选民意志的体现。就此而言,地方人大所有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不仅要尽可能地在最大程度上倾听选民意见,还要让选民知情和参与,如此才能在最大范围实现人大对选民意志的代表。然以此观点衡量,这次上海市人大与政协主动介入房地产调控之举,虽也如上述报道所说有开全国之先之喜,但要上海市政府就房地产调控细则向人大做一个汇报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上海市人大将召开的人大代表房地产调控的“专门讨论会”的议题又有哪些,其结果在提交上海市高层的同时,是否也应当告诉众多的选民?应当说,这些都是有关选民切身利益、是选民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地方人大应该公开、选民有权知道的社会公共信息。而这,就是笔者所想说的———对人大的期待。
    所以,在充分肯定人大政协主动介入房地产调控之举的同时,笔者在此也很想建议上海市人大,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是否可以将上海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房地产调控细则“汇报”,以及人大代表有关房地产调控“讨论会”的内容也告诉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