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我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上的疏忽,在200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的《天颐科技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该公告在会议审议事项中遗漏掉了审议本公司《200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现特补充该议案 ,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我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