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6月11日公告的第一大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持有的公司法人股6300万股出资设立金圣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事宜,因该股权被司法冻结,无法办理股权出资手续,金圣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履行收购程序,而终止操作,为此,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提出撤回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圣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事宜,并将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