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要想保持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既有赖于保险业自身的改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水平,更需要在保险业外下工夫,提高全民的收入水平。
6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了要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的任务。 (6月27日《新京报》)中国的保险业自1980年全面恢复业务以来,至2003年的25年间一直保持了30%的年均增长速度。
但自2003年起,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开始趋缓。2005年,全国总保费为4927.3亿元,没有实现超过5000亿元的计划,同比增长为13.95%.这是保险业增速最低的一年。笔者认为,速度趋缓的指标并不表明中国保险业在经历一个粗放、低效、高速增长期后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即集约、高效、平稳增长时期,而是受制于全民的收入水平没有一个大的提高。
决定保险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文化习俗以及制度、政策等,可以将前三者称为影响保险发展的内生变量,将后二者称为外生变量。从保险经济学和保险发展历史来看,经济增长和发展是保险需求增长和结构升级的根本源泉。在此前提下,人们的观念、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外部环境、稳定的金融环境,特别是社会贫富差距和人均收入水平,对保险业的发展有着很大影响。
根据生命周期假说,人们的收入水平直至退休前达到最高,换言之,在退休前,人们的收入与年龄正相关,年轻时收入较低,但消费较多,因此需要进行借贷。此时年轻人的保险需求较低,到了中年后,随着收入的增加,对风险的厌恶开始上升,保险的需求也就随之增加。另一方面,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都是建立在较高的收入基础上的。较高的收入带来较多的财产,才会产生保险消费的需求,而且条件较高的收入也提高了个人和家庭保险费用的支付能力。
但这是建立在人人都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基础上的。问题是,现实中财富在人与人之间的分配不一样,有些人富,有些人穷,毫无疑问,这会对保险需求产生极为微妙的影响。一般来说,购买保险的主要是富人,穷人连温饱都没解决,很难去买保险。至于社会的中间收入阶层,实践表明,在发展中国家这一阶层的扩大可能不仅不会增加保险的需求,反而会减少这种需求。这是因为在发展中国家,保险业市场规模小,单位保险成本较高,以至于其盈亏均衡价格高于中间收入阶层的承受能力,从而使得他们无力消费保险。
具体到中国,可以看到,这几年人们的收入水平虽有所提高,但一是提高的幅度不太大,尤其是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比较缓慢;二是由于加快了公共产品和资源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带动了物价的普遍上扬,从而使得增加的收入基本上被这些产品的价格消费掉了。即使是社会的中间阶层,当把大部分积蓄都用来买房或用于子女的教育时,很难有多少余钱去购买保险。所以,若要问近些年商业保险难以进一步普及的原因,就在于收入水平增长缓慢以及各阶层居民贫富差距扩大。
因此,中国保险业要想保持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既有赖于保险业自身的改革,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水平,更需要在保险业外下工夫,提高全民的收入水平,缩少贫富差距。只有当人们有保险的需求并有支付能力时,保险业才会真正得到发展。
□邓聿文(北京编辑)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