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通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的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9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7月3日。
    4、2006年7月3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3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长春一东"变更为"G一东",公司股票代码"600148"保持不变。对价股票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方案简述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取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股份,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以获付3.3股对价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共计1386万股。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保证所持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除按照法定的禁售期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不交易外,额外承诺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60,854,309 43.00 8,475,390 52,378,919 37.0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厂) 38,662,141 27.32 5,384,610 33,277,531 23.52
合计 99,516,450 70.32 13,860,000 85,656,450 60.53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9日
    2、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7月3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7月3日,本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3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长春一东"变更为"G一东",公司股票代码"600148"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对象为2006年6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99,516,450 -99,516,450 0
非流通股合计 99,516,450 -99,516,45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85,656,450 85,656,45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5,656,450 85,656,4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42,000,000 13,860,000 55,86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2,000,000 13,860,000 55,860,000
股份总额 141,516,450 0 141,516,450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 52,378,919 G+36个月 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除按照法定的禁售期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不交易外,额外承诺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厂) 33,277,531 G+36个月
    注:G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八、其他事项
    1、查询和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繁荣路17-1号 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人:李春桥
    电话:0431-5158570
    传真: 0431-5174234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及公告;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