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27日。
    2.召开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0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健先生。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是。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77,657,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0.3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429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429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本次会议没有采用网络投票方式。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二)《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四)《2005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方案》
    2005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9,957,982.99元,主营业务利润-22,841,789.94元,利润总额-166,332,994.25元,净利润-164,154,273.94元。截至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7,116,848.13元,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221,948,157.04元。
    由于出现亏损,公司决定2005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五)《2005年年度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六)《关于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市聚友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和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024,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47%;反对16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七)《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九)《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十)《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657,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该报告经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兴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77,492,4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6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22%。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9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3.表决结果:董事候选人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