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 年6 月3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于2006 年6月22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星期五)14:00。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28日—2006年6月30日。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28日、2006年6月29日、2006年6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28日9:30-2006年6月30日15:00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新北区岷江路1号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三种方式的任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7.提示公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在《证券日报》上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催告通知,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22日,2006年6月28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21日,凡在2006年6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 年5 月8 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6 月13
日复牌。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 年6 月12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 年6 月12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的次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三、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沟通期限
自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2.沟通方式
非流通股东将通过召开发放征集意见函、走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热线电话:0519-5130681
指定传真:0519-5132666
电子信箱:ss000681@163.com
3.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将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由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4.公司股票复牌后,不再调整改革方案。
5.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信息将刊登在指定媒体上,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四、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流通股东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由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的《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五、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年6月26日-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2006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岷江路1号
邮 编:213022
联 系 人:魏良全
联系电话:0519-5130681
传 真:0519-5132666
4.注意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6 年6 月28 日、2006 年6 月29 日、2006 年6 月30
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81;投票简称:远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关于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s://www.szse.cn
或https://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2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s://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6 月28日9:30-2006 年6
月30 日15:00 任意时间。
3、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七、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6年6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22日至2006年6月29日(每日9:3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八、其它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本附件格式复印或剪报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对于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