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 “大中与永乐秘密解约”传闻事件对于永乐品牌究竟造成了多大的影响?
于清教:我认为这个事件在市场竞争日趋理性化的今天,单纯从品牌传播角度来看这种炒作对双方的品牌是有一定伤害的。 其一,家电连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充足的现金流、门店的现场销售力和物流速度,大中和永乐在这些方面也不能独立于时下整个连锁业现状而呈现出很强的竞争力;其二,从传播学角度,笔者认为炒作式的新闻宣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品牌的曝光率,但随着事情本身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当结果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时,炒作给公众的感觉就是缺乏诚信和社会责任感,尤其是对永乐这样的公众型上市公司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其三,当猜测和传闻满天飞时,双方如不及时公正地澄清事实,反而造成更深的挖掘式新闻跟踪报道,一旦在连续报道时就容易掺杂一些来自竞争对手或业内人士或自己员工的主观臆断,对企业的美誉度形成“折寿”,降低了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信心指数。
《河南商报》:摩根士丹利不断抛售永乐的股票,是永乐的股市降到历史最低点1.85港元,这是否对永乐的资金链造成致命的打击,而引发“财务危机”?
于清教:媒体报道称,双方宣布合并后,永乐的股价狂跌,永乐总市值较前一交易日缩水约18亿港元。花旗、摩根士坦利等国际投行纷纷降低其投资评级,评级“增持”调低至“减持”。笔者认为,这是正常的。因为资本永远都是逐利的,当公司的基本面发生变化的时候,尤其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时候,这种“减持”无可非议。但“减持”就立即造成资金链危机,短期看是不成立的。因为募集的到位资金实际使用与股票流通过程的“缩水”是两回事。但从稍长期来看,对投资者信心是不利的,对公司的基本面也是有影响的,最终影响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河南商报》: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大中与永乐秘密解约”事件是永乐电器一个转折点,似乎双方合作就是一张纸,一旦捅破,事情就会立即发生质的转变?
于清教:对于企业间的竞合,笔者认为1+1并不一定大于2,也不一定等于2,可能1+1等于零,还有可能就是1+1成了负数。大中与永乐间的战略联盟也好,谁收购谁谁被收购也罢,这不是根本。关键的是合作的基础在哪里?本质是什么?盈利模式是否创新?如果1+1即使等于2,表面看资本强大了,渠道多了,但实际上品牌分散了,资源整合力度弱了,企业内耗增加了,这样的松散型合作意义是不大的。也就是说,合而不作,无疑加大了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且如果合作双方各怀想法,劲儿不往一处使,资源反而分散了,降低了企业竞争力。笔者一直认为,大不一定强,越大越脆弱,就是这个道理。但无论如何,笔者所希望的是,包括家电连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需要的是责任、创新、盈利和健康,而不是去做什么表面文章,去做给谁看。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