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贺文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6月27日,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菲说,目前互联网侵权,被查处的主要有三类问题。众多互联网企业有必要在条例实施前了解相关规定。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菲说,互联网侵权被查处的第一类问题是最常见的,也就是未经许可擅自上传他人作品。 第二类是破坏了技术措施,或者规避了权利管理的电子信息。第三类是违反了互联网的相关规定,该登记的不登记,该备案的不备案,超范围经营,利用互联网提供侵权信息等。据王野菲透露,北京去年大的网络侵权案件一共有23个,最后查办20个,收缴20多台服务器,两个案件移交司法。关闭7家网站,给100多家网站发了警告信。为了鼓励信息网络传播,同时照顾到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三者的利益平衡,王野菲透露,有关部门正在考虑采取相关举措以保证各方的权益。
上传他人作品应支付报酬
即将执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将对很多企业产生影响。《条例》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他人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时,应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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