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已经成为一种不争的事实,其潜在危害性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那么,究竟如何从根本上遏制“产能过剩”的进一步扩大呢?对此,国家宏观调控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应该说,这些政策在未来几年内缓和“过剩”所带来的危害确实有一定的作用,但笔者以为,撇开引致“产能过剩”的厂商基础、当前处于重化工业化阶段的经济上升时期等因素,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调控“过剩”问题的宏观政策,由于缺乏新的系统性、理论性思路和战略性思维,而难以真正发挥根治效能。 一、低水平“产能过剩”的产生及其趋势 本轮经济周期中,经济运行很快就进入了2003年的“局部过热”。到2005年底,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焦炭、电石、汽车和铜冶炼等七个行业,出现了可预期生产规模明显大于预期市场需求规模的状况。而且,这种状况伴随着产品价格下跌、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失业增加等诸多负面影响。于是,“产能过剩”及其治理问题应运而生。 根据经济周期的一般理论,“产能过剩”的出现是经济波动过程中的必然现象,然而,本次“产能过剩”表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征:第一,“产能过剩”成为一个影响经济运行的相对独立的因素。而在传统理论中,人们关注的焦点更多的是“生产过剩”。第二,本次“产能过剩”主要发生在重化工业行业,这类行业的产品所具有的投资大、周期长、资本密集等特征,使得过剩产能的消化可能需要一个更长的时期。第三,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是引致产能过剩的主导厂商力量。这一方面与国有企业改革仍不到位以及现有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制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也与民营经济发展滞后,难以承担起推动经济发展的重任有关。第三,本次“产能过剩”所反映出的结构性问题,在本质上仍然主要体现为各产业低技术水平、低附加值产品生产能力的大量过剩,而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产品生产能力的不足。 基于上述特征,我们可以大致得出一个结论:当前的重化工业化是我国工业化进程一个必经阶段,而在这一阶段中,若不改变厂商基础的构成和现有粗放型产业发展模式,则低水平“产能过剩”将成为一个长期性问题。而且,当低水平“过剩”积累到一定程度,必会引发经济危机。 关于今年以来个别行业“产能过剩”现象的缓和,笔者认为,这并不意味着该问题的根本解决。缓和的原因是,当前国有经济部门主导下,投资继续高速增长所引致的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 二、治理“产能过剩”途径的两个方面 笔者认为,治理“产能过剩”的根本途径有两个方面:一是改变厂商基础构成,包括改变现有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制、硬化国有企业的投资约束机制、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等;二是改变现有粗放型产业发展模式。关于第一方面,涉及体制改革的诸多内容,且正在推进之中。关于结构性问题,不可否认,宏观调控部门提出的诸多政策措施能够收到一定的成效,但应承认,现有宏观调控政策仍带有较强的分散性、应对性、短期性特征,而没有着眼于从建立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出发,来寻找“产能过剩”的治理对策。这就造成宏观调控政策难以解决市场需求不断高级化和低水平产业供求与发展机制之间的矛盾,造成产业生产能力继续大量过剩,进而难以摆脱以往的“治理——缓和——严重——再治理——再缓和……”的低水平产业发展循环怪圈。 一般地,产业发展过程应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产业间结构的动态优化和高级化;第二,产业自身的纵深化发展,即产业深化。现有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前者,后者则没有明确地提出来,即使在涉及一些具体内容时,也经常被纳入到前者之中。例如,人们在研究某一产业内的产品结构不合理问题时,一般将其视为产业结构问题。实际上,这种研究方法是不合理的,它混淆了“产业的结构分析”和“产业结构的分析”之间的区别。“产业结构”指的是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因此,在进行“产业结构分析”时,应限定在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分析方面。既包含产业之间比例关系分析,又包含产业内部产品之间比例关系分析的“产业结构分析”,其实是在进行“产业的结构分析”。这就是说,“产业的结构分析”和“产业结构的分析”在内涵上有着很大不同。前者包括两个方面:产业之间的结构分析和产业内部的结构分析。产业之间的结构分析即为产业结构的分析。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条件下,产业内部的结构分析即为产业深化分析。 忽略产业自身发展问题的研究方法,经常导致一些自相矛盾的结论。例如,根据经典理论的标准,发展中国家的很多产业已经达到成熟甚至衰退水平,人们由此而满足于各国产业发展现状。然而,如果进行国家之间的比较,就可以发现,发展中国家这些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中国钢铁工业即为一例。可以说,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制约发展中国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为此,打造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势在必行。 后进国家的产业深化是指国际分工客观存在背景下,一国产业总体状态上或者某一产业内部的加工和再加工程度逐步纵深化发展,实现高加工度化与技术集约化的趋势。产业深化的核心是技术进步,内生增长理论为之提供了理论支持。产业深化概念的提出,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理论上实现产业发展伦理的平等,也为现阶段从根本上化解“产能过剩”,提高产业发展质量提供一个理论思路。 三、探索“产能过剩”治理的产业深化创新路径 通过产业深化创新,后进国家的产业在其内部将向着产业生产链条高端不断演进,为打造高质量的产业素质提供基础。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产业尚存在巨大的差距。撇开历史因素,重要原因之一在于缺乏产业深化创新的机制和环境,主要表现在:(1)作为国民经济主力军的国有企业没有真正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主体,没能成为从事产业深化创新的积极主导力量。近年来,尽管民营经济发展较快,也出现了大量科技创新型企业,但总体上这些企业规模偏小,不具备产业深化创新所需要的资本实力。(2)垄断特别是行政性垄断的广泛存在、专利制度不能有效保护发明者利益等使从事产业深化缺乏适宜的体制环境,造成产业深化创新收益不足以弥补创新成本,打击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3)传统计划体制下的科研模式仍然存在,长期以来的科研与应用“两张皮”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4)科技投入规模偏小,结构不合理,劳动力素质较低。 如果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造成产业深化创新机制和环境缺失的原因又在于,无论是理论界,还是企业界和决策层,对产业自身发展问题均缺乏系统性、战略性、理论性的认识与研究,这就必然导致:理论层面上缺乏独立的、相应的产业理论支撑;在政策层面,由于缺乏关于促进产业深化发展的战略,使政策本身往往只是拘泥于应急性、一般性、零散性的政策指导和政策促进;在企业经营层面,缺乏开展产业深化创新的动力。 产业深化不仅是后进国家产业发展进程中一个长期性任务,也构成了治理短期内“产能过剩”的重要路径。“产能过剩”治理过程中,产业深化创新的推进至少应包括如下方面:第一,构筑系统的产业深化理论体系,并开展产业深化发展战略、产业深化政策、产业组织创新战略等方面的研究,培育宏观决策层关于产业深化发展的战略意识和企业家通过产业深化创新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意识。第二,构筑促进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产业深化创新激励机制,特别是在专利制度保护和R&D投入等方面要制定出有效制度。第三,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和培育民营经济的力度,弱化地方政府直接参与经济增长的角色。第四,将产业深化政策独立为产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构造以产业深化政策为核心的宏观调控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以产业深化创新为根本途径的“产能过剩”治理,并不否认当前国家宏观调控部门正在推行的具体政策,相反,它们提供了“产能过剩”治理的部分基础性手段。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