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巍)昨天,记者从诺基亚公司获悉,该公司已正式对天时达、松迅达中科电子两家国内公司提起诉讼,状告两家公司在手机制造和销售中侵犯了其手机知识产权。
诺基亚在北京起诉时表示,这两家公司所制造和销售的手机涉嫌抄袭诺基亚7260型手机所获得专利与法律保护的工业设计。 两家被告公司是两家位于深圳市的中国手机制造商———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松迅达中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同时,诺基亚也将该抄袭手机的经销商———北京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安外大街第二分公司与北京鑫通万宝商贸有限公司列为联合被告。诺基亚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制造和销售侵犯诺基亚设计专利权的手机并支付赔偿金,这是此类诉讼通常采取的赔偿方式。
诺基亚表示此举是为保护自身品牌价值和所有权设计的长期努力之一,公司将会不遗余力地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并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采用法律手段维权。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6月12日接受诺基亚提交的诉讼材料。目前,此案正在受理中。 (责任编辑:马明超) |